聽覺障礙是指由於聽覺器官之構造或機能上的缺損,導致失去感測某些頻率或較低振幅的聲音的能力,因而對聲音之聆聽或辨識構成困難,並導致日常生活上的顯著困難及限制。

聽覺障礙可分為弱聽和全聾兩種:弱聽者可使用助聽器加強聽覺,但受損程度嚴重者仍然可能聽不清楚;而全聾者即使還有某程度的聽力,卻無法透過聽覺與外界交流,必須依賴視覺(如借助手語、書寫、讀唇等方式)來學習或溝通。

聽覺障礙學生雖然在聆聽聲音上有困難,但對噪音的容忍度卻比一般人差,尤其戴上助聽器後更容易受噪音干擾。

大多數聽覺障礙學生的聲帶都是完好的,但因聽不清楚或聽不見,所以難以學會使用自己的聲帶發聲。即使能夠發聲,語音的清晰度亦欠佳。不過部份受過良好訓練的聽覺障礙學生,還是能夠用語言進行有效的溝通。

  • 部份聽覺障礙學生的母語是手語,而手語的語法與其他語言不盡相同,所以即使他們有部份聽力或會讀唇,他們也無法完全理解口語的對話;
  • 因難以同一時間處理不同來源的聲音或閱讀眾人說話時的唇齒變化,在參與集體討論或活動時會份外感到困難;
  • 助聽器會在擴大音訊的同時亦擴大了噪音的聲浪,令使用者難以清楚地接收到主要的聲音訊息;
  • 溝通上的困難往往為聽覺障礙者帶來孤獨感、自卑感等負面情緒;
  • 由於焦慮、難為情而不願意主動尋求協助或要求對方重覆所說的話。

如何協助聽覺障礙學生